即使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网贷业务,本质上也属于一种契约关系,因而需要相关
借款人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
征信机构中。
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潜在风险及相应的后果有以下几点:首先,若银行决定发起
诉讼程序,极大概率将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主张保全借款人名下的各类资产,如住宅、车辆、储蓄账户、股票等。
其次,若是在资产清偿完毕之后,仍然无法偿还全部贷款本金以及
催收贷款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银行则可能会进一步请求法庭
强制执行借款人的
工资收入部分(具体执行数额将扣除借款人的基本生活开支)。
第三,除了故意
欺诈或提供
虚假资料获取贷款之外,通常情况下不会导致借款人陷入
刑事指控。
最后,如果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其姓名将会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之中,这意味着借款人未来将无法获得新的贷款支持,同时办理
信用卡也将变得极为困难。
据传闻,目前我国已着手限制“黑名单”中人员享用到诸如乘坐飞机、软卧等高档消费服务的权利,至于未来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限制措施,实属未知,但无疑会对这些借款人的日常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关于
逾期还款的风险与代价:首先,
信用卡透支之后未及时还款属于严重的
违约行为,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实际透支金额以及
逾期利息、
滞纳金、超限费等额外费用;
若银行最终成功
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获胜,借款人还需负担所有的
诉讼处理费用。
其次,若借款人抱有
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通过恶意透支的方式导致欠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下,
情节严重者就可能触犯
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面临
刑事责任的追究。
最后,逾期未还款将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可能妨碍他们在未来购
买房屋及其他涉及到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