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者可适时向发卡机构提交延迟清偿、分期偿还的申请,亦或是请求减免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
倘若双方对于延迟清偿或分期偿还无法在充分沟通基础上达成共识,
当事人可寻求调解、
仲裁甚至是
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若发卡机构所给予的利率远超于该笔贷款合同签署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当事人可向相关机构申明超过部分无
法律效力。
以下为具体详情:1、在通常情况下,即便
信用卡已经
逾期,持卡人仍然具备与发卡机构商讨分期付款事宜的权力。
2、然而,上述谈判仅在逾期行为发生后,持卡人非刻意规避银行
催收,且积极采取措施与银行进行协商,同时向银员阐述逾期账单产生缘由的情况下方能顺利展开。
3、若在逾期后持卡人采取回避态度,试图逃避应支付的欠款,则将失去与发卡机构进行谈判以制定还款计划的权利。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