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二缓三”这一判决结果不会使得
案底被清除。“判二缓三”同样属于
刑事处罚中的一种方式,其具体含义为判处两名罪犯两年
有期徒刑,并给予三年
缓刑期,即在三年内对罪犯进行考察,若在此期间内未出现
违法行为,则原
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尽管该罪犯无需在监狱中服刑,但这仍然是一项实质性的刑事处罚,自
刑事判决书正式下达的那一刻起,便会被传送至公安机关,并在户籍系统中留下永久性案底。因此,无论时间如何流逝,此案底都无法被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
缓刑的
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