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嫌酒驾之
证据不足以证实其存在,则应当依照"
疑罪从无"原则处理,不得对
行为人实施法律
追责。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任何情况下,凡因饮酒、滥用国家
管制的精神药物或麻醉药,或者患有可能影响安全
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以及过度疲劳而导致无法正常驾驶机动车者,均不得驾驶机动车。
其次,对于饮酒后仍坚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被处以
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需缴纳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