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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股权转让所亟需留意的事项,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务必审慎考虑签署协议的各方当事人的身份与资格,通常而言,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为公司的股东,而受让方则可能包括公司的其他股东,亦或是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人士;
其次,在向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前,公司股东必须先征询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并取得其同意;
再次,对于前置审批程序,应给予充分重视;
此外,股权结构的明确性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
接下来,受让人应对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同时,受让人还应尽最大努力去获取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便确认该股权是否存在任何潜在的问题;
最后,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做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并且,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应尽快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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