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贵方享有对其完全的处置权,而对于贵方所驾驶的车辆,虽然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时,所有权属于贵司,但这只是名义上的归属关系,实际上,贵方的个人权益并不受此限制。鉴于当前的情况,银行依据此所有权信息
抵押了车辆,对此我们建议贵方与贵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
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抵押登记;
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