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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股实债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如何识别股权投资中的欺诈行为?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第一,投资主体模糊不清。私募股权投资仅限于特定群体,而如股份公司股权基金的投资人数上限为200人,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基金则限制在50人以内。若向广大公众吸纳资金,即面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群,往往涉及到众多人员,这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的嫌疑;
第二,私募股权投资公开招揽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应以非公开形式进行,通常由基金经理与投资者进行私人洽谈;
第三,承诺短期内获得高额回报。私募股权投资通常需要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或对企业进行长期投资,属于长期投资策略。
然而,非法集资通常会承诺较短的投资期限,例如以月、季度、半年、一年或两年为期,并承诺在这段时间内提供高额回报,这种投资周期短、回报率高的情况值得警惕;
第四,承诺高利率或返利。非法集资通常以高利率、返利等作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偿还本金和利息或者给予固定收益;
第五,虚构投资项目。涉及非法集资的项目经理可能会编造虚假项目,实施庞氏骗局或自融,或者在实际投资过程中采取“明股实债”的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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