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并不应当被视为是
违法行为,而应归类为
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如果
当事人有明确清楚地表达出不愿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愿以及行动,那么另一方有权在其履行合同的期限截止之前,提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
合同义务时,即使在其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或履行了义务之后,若给对方造成了额外的损失,也必须对这些损失进行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