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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迟延履行,对方接受是否合法

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并不应当被视为是违法行为,而应归类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有明确清楚地表达出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愿以及行动,那么另一方有权在其履行合同的期限截止之前,提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时,即使在其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或履行了义务之后,若给对方造成了额外的损失,也必须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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