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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和信用卡诈骗怎么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中,我们对第一百七十七条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新增了一项条款,使其成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倘若存在如下所述任何一种情况,即涉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则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需处以一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果涉案数额特别重大,或者更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关于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标准,我们需要明确,这不仅是一种刑事犯罪,同时也是一起与经济有关的案件。这类案件的调查工作,必须由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亲自承担。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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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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