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
营业执照上应识别哪一位
合伙人的姓名事宜,应由各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后做出决定。依照我囯现行的法律规定,原则上,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上仅能注册唯一法定
代表人的全新合法名称,而其他合伙人的姓名则将被记载到相应的合伙人名册之中。因此,若欲成功申办一家合伙公司/企业,申请人必须按照我囯市场准入
法规之要求,向当地政府注册机构
递交严格规范的、详尽的开业申请,包括登记申请书、正式的
合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的
身份证明等多项文书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
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
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