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尚未通过全面竣工验收之前,房产的所有权一般会被视为属于建设用地
使用权人。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对于此类情况,任何相关方都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所有权确认的请求。若因所有权问题引发争议,相关方有权申请对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房产进行所有权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
利害关系人能够请求确认权利。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权属】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
证据证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