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执行
逮捕之后,嫌疑犯或被告人均应在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取保候审手续。以下是取保候审的实施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存在下列情况者,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为其
办理取保候审:
首先,若嫌疑犯或被告预计将面临
管制、
拘役或是可能单独适用的
附加刑罚;
其次,如果嫌疑犯或被告的行为被判定为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的
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再次,若嫌疑犯或被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
最后,在
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考虑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