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提起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如被告仅为单一主体,那么原告需向法庭提交两份
起诉状以及两份
证据副本,其中一份将由法院予以归档保管,而另一份则由法院转交至被告手中。对于此类
民事起诉书,应根据被告数量,按照(被告人数+1)的原则进行提供,即若被告人数为一人,需提交
起诉书两份;若被告人数为两人,需提交起诉书三份,依此类推。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