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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催公安解除取保候审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如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公安部门经审查认为不应追责,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应立即解除相应的措施。若公安部门未能在此期限内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当事人可依该条款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解除取保候审。若公安部门对此置之不理或拒绝解除,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反映,请求司法机构对公安部门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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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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