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归类于侵财型
犯罪,其主要特征是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
非法占有他人
财产权利的意图,采用威胁、要挟等方式,强迫受害者在精神上感受到恐惧,从而不情愿地将个人或合法持有的财产交给行为人。相较之下,故意
伤害罪则属于人身侵害型犯罪,其
违法性质在于行为人故意对他人身体健康进行非法损害。尽管这两种
犯罪行为均涉及到
非法行为,然而它们在
犯罪构成要件以及所侵犯的法益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敲诈勒索并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