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夫妻间并不构成侵占罪的法定
起诉要件,这是由于侵占罪的主要惩戒对象为非夫妻关系范围内的财产侵犯行径。
然而,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往往被默认为共有的,因此其中一方很难对另一方的侵占行为提起
诉讼。但是,若在婚后存在明确的
个人财产,且能够证实对方实施了非法转移或者占用的行为,那么便可能会牵涉到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例如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所涉及的
财产分割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