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格式条款无效可以解除合同吗

格式条款无效可以解除合同吗

所谓无效合同,系指合同尚未满足生效要件,且无法通过任何途径予以补救,因此无法对合同各方产生自订立起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关系。合同的解除则是指在合同正式生效后,当符合特定解除条件时,经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愿或者双方共同商议决定,使得合同效力得到消除,从而终止各方根据合同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解除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友好协商解除、预先设定解除条件并在条件达成后进行解除、以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出现特定法定情形时解除合同等多种方式。
然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除合同,其背后针对的对象均为已生效的合同。
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最新修订:2024-07-1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