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之际,作为投保人可选择实施以下法律策略进行应对:
首先是协商调解,投保人可与涉案保险公司通过平等对话协商,以期寻找到双方均能接受且公正合理的理赔解决计划;
其次是
申请仲裁,若经磋商无果,投保人有权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所属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在此过程中仲裁裁决书的约束力如同
司法判决,具有
强制执行特征;
最后,于协商及仲裁均未能妥善解决的情况下,投保人亦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