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您因为涉嫌
违法改装而被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责令暂时扣留
机动车辆,那么请您理解,这是为了确保交通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贵公司或您本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段暂时被扣留的时间内,我们请您务必尽快将违规改装部分进行拆除,以恢复该车原本的面貌,待经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其合格符合要求之后方可再次上路行驶。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您,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任何单位或者个体都不得私自拼装
机动车或者擅自更改其已经注册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