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
法规,对安装假车牌照的摩托车行为的惩处标准如下:处以人民币两千至伍仟元不等的
罚金并且可判处
拘留十五天以内之
有期徒刑。在制作、篡改或使用未经授权、非真实的
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行车证以及驾照等相关文件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后,有权实施扣押车辆的
强制措施,同时对涉案人员处以十五日内拘留并额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若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