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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能写女方名字吗

若男方在婚前购置房产时,愿意将房产证署名增加女方姓名,此举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无论男方在婚前是否已支付全部房款或者只支付了首付并进行按揭贷款偿还,只要在婚后决定加入女方名字,那么在此期间所偿还的按揭部分都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如果男方在婚前已经全额支付购房款项,但在婚后决定添加女方姓名,则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的所有权比例原则上应由男女双方各自享有百分之五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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