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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土地性质是什么

其次,对于持集体土地使用权限的拆迁安置房而言,其仅能在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交易;而对于持有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来说,只要获得了相应的房产证,便可自由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最后,对于那些享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在未经政府批准前,这类房产是被禁止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
然而,在某些地区,也有相关规定指出,此类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五年期限之后,若能够成功补缴土地出让金,则可以转变为商品房性质,进而实现自由上市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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