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下,
发回重审并不涉及
诉讼费用的缴纳。
然而,在存在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例如当
当事人持有足矣推翻原有判决、裁定的
新证据,或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
民法院
申请再审时,人民法院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决定进入再审环节的案件;又比如当当事人在人民法院首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并未提出上诉,且此类
判决和裁定在
法律效力产生之后再次申请再审时,人民法院亦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环节的案件。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
根据
民事诉讼法和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
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
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