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有“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罪犯,我们将会予以严厉惩罚:有蓄意销毁必须严格保管的会计凭证之行为者,若
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额外承担20,000元人民币至20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如果是在公司、企业等组织中发生的此类
犯罪行为,那么该组织将面临罚款的
处罚,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会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