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抢劫罪这类极其严重的
暴力性
犯罪行为而言,按照常规情况是不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取保候审这一手段通常被用于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是那些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并且这些人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的危害。
然而,抢劫罪往往涉及到
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当法院在权衡是否应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必须要慎之又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