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
盗窃罪的基本条件为,实施了盗窃公共与
私人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存在
多次盗窃、
非法入室盗窃、
持械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在江苏区域范围内,对这类
犯罪的裁决标准可能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但是通常都会遵循上述法律条款的指引。对于具体的定罪金额和情节判定标准,请参考江苏省相关的司法解释或
法规。若您需要了解
定罪标准,我们建议您向当地司法机构进行咨询,或者查阅法律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