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
立案之后,如长时间未收到相关信息,
当事人有权亲自赴案发地的公安机关向相关人员咨询案件进展情况。若发现公安机关存在故意拖延
案件处理等不当行为,当事人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
申诉和投诉。
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公安机关对于已立案的
刑事案件,应依法展开深入调查,收集、整理并调阅涉案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行轻重程度的相关资料数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
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
证据材料。
对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
拘留,对符合
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
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