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侵占罪的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什么

侵占罪的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罚金作为一种刑罚手段,它的执行方式乃与有期徒刑拘役并列为三大主刑之一。实际操作过程中,需依据被侵犯财产的数额以及对应的情节严重性来决定罚金的具体金额。若涉案金额较大,则可判处相应罚金;而当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必须同时科处罚金。关于罚金的具体数额,将由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但其上限不能超过犯罪行为所涉及财物的实际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