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实施
逮捕之后,案子尚未移交至检察机关这段时期被称为“
侦查阶段”,在此期间,关于此案的
立案、调查与审查工作仍旧归公安局负责。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提交给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及
办案人员进行审核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
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
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