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时长并未有明确的
法规对此做出限制性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1.开设赌场罪作为一种公共
诉讼案件,依据相关法规,人
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此案的两个月内做出审判结论,最迟也不能超出三个月的范围。
2.当人民法院决定变更案件
管辖权时,应自收到新接收案件之日起,方开始重新计算审案期限。
3.若案件的判决结果需要彼时的人民检察院的
补充侦查工作完成,补充侦查工作终了并将
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需重新计算审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