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
公司注册的各类
机动车均设有固定的报废使用年限。对于小型及微型的出租车与客运汽车来说,它们的报废期限通常为八年;而中型出租车和客运汽车的使用寿命则为十年;
至于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以及租赁载客汽车的使用寿命,则设定在十二年;与此同时,专用校车的使用年限亦为十五年;至于公交车,其使用寿命则被设定在十三年。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