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孩子的
抚育费用通常应支付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止。关于
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多数情况下会持续至子女的十八周岁。
然而,若子女在十六周岁后仍在依靠自身所获取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已经能够独立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父母便有权利选择停止继续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