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被判定为有罪。取保候审乃是国内
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一种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其赋予了涉案人员在缴纳适当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寻找
担保人作为
担保后,能在
法律案件调查及审判过程中获得暂时性的人身自由,重返正常的社会生活。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而并非对
犯罪行为的真实性做出肯定判断。唯有经过人
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方能最终确定涉案人员是否构成
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