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假设持卡人不幸离世后,其名下尚未偿清的
信用卡款项该如何处理呢?以下阐述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形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案:
1.若持卡人生前曾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进行过刷卡消费,且消费金额被用于家庭日常开销,那么该笔款项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偿还。若
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该
债务,而持卡人又无其他
个人财产可供抵扣,则其配偶仍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2.当持卡人身故后,若存在
遗产继承的情况,通常会优先偿还其所负的债务,然后再对剩余的遗产进行合理分配。由于
信用卡欠款属于持卡人的
个人债务,因此必须先行偿还欠款余额,方可将剩余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3.若持卡人既未留下任何遗产,亦无配偶,那么作为个人债务的信用卡卡债便只能作为坏账处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