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非合法意义上的
无罪释放。严格而言,刑事拘留属于
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
涉嫌犯罪行为人的一种强制性司法手段,这也就意味着相关的调查或审判流程尚未完全结束。而所谓的无罪释放则是在经过法律程序判定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无罪之后,给予他们恢复人身自由的正式举措。因此,二者的性质和含义截然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
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