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奸罪侵犯的对象中,尽管女性为主导角色,然而确实存在着男性成为该罪行的
受害人的现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明文规定,强奸罪是指通过
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
犯罪行为。尽管这一条款并未明确指出强奸罪受害者的性别,但是从司法实践以及相关统计数据来看,强奸罪的受害者主要集中于女性群体。由于我手头并无最新统计数据,因此无法提供具体的百分比数值。
然而,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无论受害人为男性还是女性,只要他们遭受到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实施的性侵犯,均可被视为强奸罪的受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