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全面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处理
职务犯罪此类案件中,被侵占财物的价值量大小将成为决定
量刑标准的核心要素。通常而言,若
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即一般被认定为六万元至四十万元之间),那么其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而当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价值极为庞大(即超过四十万元)时,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地制宜,受到地方司法解释的影响而有所变动,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