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及
犯罪行为的
挪用资金案件,法院对被告人判处的
刑罚程度与其所涉金额密切相关。具体而言,若被告人挪用的资金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其挪用的资金
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如果被告人挪用的是本单位的巨额资金,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挪用的资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他们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在
提起公诉之前能够主动将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给受害方,那么他有可能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在此基础上,如果被告人的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那么他甚至有可能被减轻或免于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