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向他人提供赌博场地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一般会被判处五天以下的
行政拘留处罚,而倘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
拘留处罚。具体而言,这种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以谋取利益为唯一目的,未经授权便为他人提供赌博场地;对此种行为,一般将依法处以五天以下文明守纪的教育训导或五百元以内的罚款。
第二类是情节较为严重者,他们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同时还要额外接受五百元至三千元之间的罚款。
至于赌博是否可能因此被定罪,这需要依据涉案
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分析: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的赌博行为并不构成
犯罪,而且仅仅对其进行文明的教育训导及五百元内的罚款即可;
其次,若是行为人涉及的赌博行为性质非常恶劣,那么他们将会遭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另外需承担五百元至三千元的罚款;
最后,若某个行为人被认定构成了赌博罪,那他们的
犯罪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例如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还必须缴纳相应的
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