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职务侵占罪指控中,
诉讼的主要参与者乃公司、企业或者其它相应机构自身。若在这些单位中,其雇员
滥用职权,非法攫取单位财物,则该单位作为被侵犯权益方,完全具备了
起诉的资格。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在该类情况下,若侵占财物数额达到一定规模,可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若数额进一步扩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那些
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若此类案件发生于国有单位内部,则被告人将按照
贪污罪的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
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