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侵占罪怎样才会立案侦查

侵占罪怎样才会立案侦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占罪系指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受托监护或管理的他人财产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逾期拒不归还的违法行为。该项罪名的认定标准为,侵占数额须累计至2万元人民币以上,方可予以正式立案并展开追责调查。关于该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主要权益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是客观要件,其具体表现形式为擅自将他人委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
再次是主体要件,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只要其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最后是主观要件,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存在故意,即明确知晓属于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但仍然非法占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