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未成年人互殴的问题上,法律的处置方式如下:
首先,若该儿童已达成年年龄(即16岁),便应自行担负起所应当承受的
刑事责任;
其次,如若不满18岁并仍然没有实现独自生活的能力,其
法定代理人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再次,倘若
斗殴行为导致他人受到重度伤害,即使未成年人身处14周岁以下阶段,亦须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其法定代理人同样需要负责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
最后,若未成年人尚未达到14周岁,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但其法定代理人仍需对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承担。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