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之际,投保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协商解决是最为常用且有效的方式之一,签署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平等、充分的对话交流,努力寻求双方满意并且合法可接受的
赔偿解决方案;
其次,若协商无果,投保人还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保险公司所隶属的
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最后,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投保人则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