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取保候审与开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之间的关系问题,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在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是允许
当事人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这是因为,案件尚未获得法院的最终判决,因此不能贸然判定其为有罪人员。
至于该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实际用途以及是否需要附注涉案人员等信息,均需由公安机关依据
法规及具体事项予以确定和办理。
2.在现代法律环境中,当每位公民遇到可能涉及
刑事犯罪的事件时,倘若他们能够满足特定条件,便完全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