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作为自然人的我们同样有资格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所谓取保候审,就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对已被怀疑为罪犯或者被告的人,通过交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
证人进行
担保,使他们能够在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出炉之前,不必遭受拘禁之苦。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这些人的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