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接受
强制执行的主体在面对即将面临的财产执行之际,他有资格依照法律规定
申请保全必需的生活费用。具体的实施流程和步骤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主体应该向法院
递交一份详尽的申请书,在此申请内需详细说明自身所处的实际状况,如是否尚有余力承担其他
债务或经济负担,同时还需阐明自己目前生活所需的
最低消费额度。而这一所需生活费用的数额应依据当地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在申请书上予以明确注明。
然后,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候审查程序。法院将向其所在工作单位以及所有金融机构发出公函,以证实申请人所呈现的事实真相。待公正全面地评估完毕后,若审查确认无误,那么法院必将认可并执行保留必要生活费用这一做法。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