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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可否取保候审怎么判

关于从犯能否申请取保候审的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于附加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相较于主犯而言,从犯的社会危害性往往相对较小,若从犯满足上述条件,原则上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则需要综合考虑从犯在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其是否真诚悔过等多方面因素。若从犯能充分证明自己在犯罪过程中仅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且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较轻的刑罚,如缓刑或短期有期徒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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