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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期间是不是要终结本次执行

若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未能达成款项支付协议并需要结案之事宜,处理方式如下:依法进行财产调查后未发现可供执行之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人民法院有权据此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如被执行人为确实无力履行债务,则可由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然而若发现被执行人存在任何可供执行之财产线索,当事人均可考虑重新申请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最新修订: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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