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宅基地专题 > 农村宅基地一宅两户怎么确权

农村宅基地一宅两户怎么确权

在实际情况中,我们需要做更为详细和深入的分析:首先,在存在一宅居住两户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可以继续提出宅基地申请的。然而,在这个具有两户的宅基地之上,最后仅能有一个户籍登记的房子享有确权住宅用地的权益。其次,依据“一户一宅”的政策原则,只要满足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另外户籍登记者就可重新提出宅基地申请。
宅基地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而设立的,当同一户籍登记中有较多的人口数量,且他们必须实现分户以适应一个宅基地的需求时,就会出现所谓的“多户一宅”现象。
为此,我们应当充分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让位于同一宅基地上的其余家庭成员有资格申请并获得新的宅基地使用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最新修订:2024-07-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