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拥有
上市公司超过1%
股权或者非该上市公司排名前十位的自然人股东而言,他们完全具备持有公司股份的资格。
然而,倘若直接或间接地持有上市公司已经公开发行的股份达1%以上,抑或是成为该上市公司排名前十位的自然人股东,那么将被禁止担任独立
董事的重要职位。
值得注意的是,独立董事是指那些在公司既不担任其他职务、也无阻碍其客观独立地进行判断之相关因素的董事,而并不代表与公司毫无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